中新網9月6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期,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查實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并對一些典型案例進行集中公開通報。其中,湖北省黃岡、孝感、襄陽等市推進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力,污染問題突出。
具體通報如下: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均指出湖北省磷化工及磷石膏污染控制不力問題。2021年8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湖北省,督察組結合前期暗查暗訪,對相關地市整改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一、基本情況
湖北省是我國磷化工第一大省,磷化工企業產生的固體廢物磷石膏年產生量位居全國首位。2020年全省磷石膏產生量達2996萬噸,較2015年產生量增加125萬噸。由于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夠,截至2020年底磷石膏堆存量已達2.96億噸。全省磷石膏庫(含在用、閉庫和停用)共37座,總占地15.8平方公里,其中有18座距長江和漢江干流不足5公里,最近1座距離長江僅50米。大量堆存的磷石膏不僅侵占了土地資源,其中含有的水溶性五氧化二磷和水溶性氟也對長江水環境安全構成較大風險隱患。
長江黃岡武穴段3個磷石膏庫位置示意圖,其中離長江最近的距離僅50米
湖北省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整改方案均要求開展磷化工全面排查,堅持清單內與清單外問題整改相結合,舉一反三。2020年4月,湖北省上報的“回頭看”整改情況報告中稱,加強了沿江磷石膏渣場和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磷石膏問題均得到有效整改,無新增問題。但督察發現,湖北省推進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力,部分地市磷化工企業環境污染問題依然突出。
二、主要問題
(一)推進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力
2011年國家有關部門印發的《關于工業副產石膏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就明確提出到2015年底磷石膏綜合利用率提高到40%。而湖北省直到2021年印發的《湖北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2021年工作要點》才首次明確磷石膏綜合利用率要提高到40%以上。
201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支持全省沿江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中提出要“加快推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制定鼓勵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措施,為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提供技術支撐和財稅政策支持”,完成時限是2019年6月。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和任務牽頭責任部門,攻堅克難不夠,至今未出臺相關鼓勵政策,未按要求編制磷石膏綜合利用專項規劃或在有關規劃中對磷石膏綜合利用提出明確要求,也未對相關地市下達具體工作任務。
相關部門在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中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督察進駐期間,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兩次提供磷石膏綜合利用情況表,在第一次提供的材料中,黃岡市2019年和2020年磷石膏綜合利用率分別為35.89%和49.74%,在第二次提供的材料中,黃岡市綜合利用率變更為6.56%和12.17%。但督察組對黃岡市唯一的磷石膏產生單位現場核實發現,其2019年和2020年磷石膏綜合利用率分別為0和6.6%,與相關部門所提供材料差異明顯。
(二)磷石膏庫滲漏嚴重污染環境
巨量磷石膏堆存,一旦滲漏就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湖北祥云(集團)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輪鏡塘磷石膏庫距長江干流不足3公里,由于防滲措施落實不到位,2018年建成投運后不久,該庫就發生滲漏并污染周邊水體。庫旁大泉洞泉眼原為周邊群眾生產生活用水來源,被污染后受影響的周邊群眾達149戶。其后,企業雖然修建了應急收集處理設施,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滲漏問題,污染問題依舊。7月18日暗查發現,仍有部分磷石膏滲漏液從大泉洞流出,污染周邊地表水,受污染河水呈奶白色,形成明顯污染帶,經梅府港匯入東風港,導致東風港內魚類死亡,群眾反映強烈。經監測,大泉洞水樣pH值為4.14,呈酸性,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27.1毫克/升和69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26.1倍和3474倍;周邊地表水pH值為6.02,呈酸性,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19.2毫克/升和159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8.2倍和794倍;下游500米處河水pH值為6.19,呈酸性,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11.7毫克/升和11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0.7倍和574倍,污染嚴重。
祥云公司輪鏡塘磷石膏庫滲漏液從大泉洞泉眼流出,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27.1毫克/升和69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26.1倍和3474倍
大泉洞泉眼周邊地表水受到污染,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19.2毫克/升和159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8.2倍和794倍
湖北省黃麥嶺磷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庫滲漏,導致磷石膏庫下游水體水質超標。7月17日暗查發現,該磷石膏庫壩下雨水溝總磷濃度最高為1.41毫克/升、氟化物濃度最高為4.34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6.05倍和3.34倍。
(三)磷化工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湖北省黃麥嶺磷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通過雨水口偷排污水。經監測,總磷、氨氮和氟化物濃度分別為243毫克/升、56.7毫克/升和323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214倍、55.7倍和322倍。污水排入大雁河后最終匯入澴河,導致下游10公里處的余家坡國控斷面不能穩定達標,2019年和2020年分別有4個月和5個月總磷或氟化物濃度超過斷面水質考核目標即地表水Ⅲ類標準。同時,該公司化學品管理和應急措施落實不到位。7月17日暗查發現廠區內生產用化工染色劑發生泄漏并通過雨水口直排外環境,導致大雁河受到污染,呈明顯紅色,經監測污水色度(稀釋倍數)高達128倍。
黃麥嶺公司化工染色劑發生泄漏通過雨水口直排,污染大雁河,呈明顯紅色,經監測污水色度(稀釋倍數)高達128倍
襄陽市南漳龍蟒磷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庫內磷石膏堆填不符合規范,雨天時磷石膏被沖刷直排外環境;該公司部分磷石膏被轉移到襄陽龍蟒鈦業有限公司渣庫堆存,鈦業有限公司渣庫未配套建設滲濾液處理設施,場內廢水通過雨水管網直排外環境,監測顯示,廢水中總磷、氨氮、化學需氧量和氟化物濃度分別為2.56毫克/升、4.45毫克/升、224毫克/升和5.51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1.8倍、3.45倍、10.2倍和4.51倍。
三、原因分析
黃岡、孝感、襄陽三市主動作為不夠,動真碰硬不夠。有關省直部門對全省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工作統籌部署不到位,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不力。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