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30 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組對湖北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1 年 12 月 13 日, 督察組向湖北省反饋了督察報告,并移交了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 究問題清單。督察報告對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成績給予 了肯定,實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提出了具有很 強針對性的整改意見。湖北省委、省政府誠懇接受督察反饋問題, 全力推進問題整改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單位站在增強 “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 落實責任、強化措施,立行立改、真抓實改,積極推動督察反饋 問題整改落地。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 護決策部署,切實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根據《中央生態環境 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整改方案。